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条件和好处
如今很多中小企业都在紧盯“创新型中小企业”这一资质——它不仅是跻身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梯队的前置门槛,更意味着你能提前抢占政策先机,优先获取资金补贴、人才支持等实打实的扶持。
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针对不同基础的企业设置差异化准入路径,既为高新技术企业开辟便捷通道,也为普通中小企业明确评价标准。
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直接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,无需参与综合评分:
③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、重大质量事故、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非高新技术企业需通过“综合评分达标”或“满足直通条件”两种方式认定,具体要求如下:
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总分达到60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),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2.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;
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基础前提,认定后才能按流程申报更高层级资质,形成“创新型中小企业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→专精特新‘小巨人’企业”的清晰晋升路径:
2.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需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筛选,间接以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为基础。
1.财政奖励:各区县对新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现金补贴,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;
3.政策倾斜: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、研发费用后补助、创新券等政策时,享受“优先推荐”或“额度上浮”待遇。
1.官方资质背书: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是政府对企业“创新能力+发展潜力”的权威认证;
3.市场竞争优势:在政府采购、产业链合作中,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可作为“加分项”,提升中标或合作概率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